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廣告工程發布與制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廣告工程內容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范圍與內容:(具體包括廣告牌的設計、制作、運輸、安裝、發布及維護等,可另附明細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1.4 發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日。
1.5 廣告形式與規格: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該費用為含稅包干總價,已包含設計、材料、制作、安裝、運輸、發布、維護、報批、保險、稅金等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
2.2 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元,作為預付款。
(2)廣告工程制作安裝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元。
(3)廣告發布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及違約情形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尾款,即人民幣元。
2.3 乙方收款前須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付款期限相應順延。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款項。
(2)提供廣告發布所需的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書等),并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如因證明文件問題導致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
(3)及時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樣稿、安裝進度等進行審核確認。
(4)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條件(如場地、電力等)。
3.2 乙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規格、質量標準完成廣告工程的設計、制作、安裝與發布。
(2)保證廣告畫面清晰、結構牢固、發布安全,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與質量標準。戶外廣告設施需具備抗風、防雷等安全性能。
(3)負責辦理廣告發布所需的行政審批或許可手續(如有),并承擔相關費用。
(4)負責廣告發布期間的日常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確保發布效果。如出現損壞、畫面褪色、照明故障等問題,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修復。
(5)承擔施工期間及廣告發布期內因廣告設施本身原因引發的安全責任及一切損失。
第四條 驗收標準與期限
4.1 驗收標準:以雙方確認的設計樣稿、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行業標準為依據。
4.2 乙方完成廣告工程安裝后,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逾期未驗收視為驗收合格。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期限內無償整改至合格。
第五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
5.1 甲方保證提供的廣告內容(包括文字、圖片、商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
5.2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設計成果,其知識產權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項后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
5.3 雙方應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若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2 若乙方逾期完成廣告工程制作、安裝或發布,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6.3 在發布期內,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廣告發布中斷,乙方應按中斷時間相應順延發布期,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均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及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廣告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__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通知送達:本合同首部所列地址為雙方有效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原地址送達視為有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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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14 05:35:04